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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入乡随俗

这个问题楼主已经谈了几次,但并没有谈到点子上。我说几句,您看如何:

您认为华人不够入乡随俗,这是您的个人见解,没人有权力要求您改变这个见解,也没人能剥夺您发表个人见解的权利。

可接着,您却要求别的华人跟您站在一起,发出同样的声音。如果别人不这样做,您就让别人“还是回中国的好”。您这就有些霸道了。不过呢,您这么做虽然有些过分,但也还能理解。

但是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您又却指责别人“组织什么华人社团游行来支持政府”,“真是民主社会的一大笑料”,“抛弃了民主社会的精神”。您看看,这不是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吗?民主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显然不是让别人跟你一个鼻孔出气,更不是当别人不赞同你,不是让人滚蛋,就是抬出历史上的恶法来吓唬人。

总之,引用一句俗话来说(也许不大得当),就叫做:当婊还要立牌坊。其实,我并不认为当婊子的人就如何低劣,也许人家生活所迫呢。但我认为,既然当了婊子,就不用立贞节牌坊了,否则,就令人作呕了。

抱歉,就事论事,并无冒犯之意。如有冒犯,纯属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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