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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自建房屋必须知道的温馨提示

房主自建房屋必须知道的温馨提示

房主自建房屋是由房主保护办事处授权建造以供个人使用。所有建造者不需要获得房主保护办事处的许可证来建造新住宅或在该住宅安排第三家庭保修保险。
截至2016年7月4日,所有房主自建房屋都必须申请考试及必须成功达到资格标准,通过考试以评估他们对家居建筑基础知识和理解。考试范围包括:建筑基础和业主自建者根据“房主保护法必须的法定义务和要求。

业主自建房屋者必须直接管理他们新屋的建设。如果业主自建房屋者聘请建筑商,建筑经理,项目经理或任何第三方履行这些工作,业主自建房屋者和雇用建筑经理/建筑商都将根据“房主保护法”犯下罪行,并可能面临罚款高达25,000元和/或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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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理解您说的,能再详细说明一下吗?自建车库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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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自建车库

您需要申请建筑许可证(building permit) 于你的地区 (市政区/区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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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大概想说,省里新规定从2016年7月4日开始(不是截至2016年7月4日),"所有房主自建房屋都必须申请考试及必须成功达到资格标准,通过考试以评估他们对家居建筑基础知识和理解 ....“ 。  

据试了的人说这个考试灰常麻烦,目前还没有多少人能通过。所以这个新规定的效果是限制房主自建房屋,以后很难房主自己自造新房了。

还有好像省法允许业主自建房屋者聘请有执照的建筑商/经理,但不能请无执照建筑商/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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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owner builder的定义是什么?

是自己亲手参与建造需要考试还是另一种情况?

比如说,我有一块地,我想建个房子,我全权交给有执照有资格的建商帮我建,这情况我也需要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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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自建的房屋是几年内是不能出售的。而且每个屋主只能有一两次的自建授权的机会,过于频繁的申请自建是不可取的。 我在建的独栋房屋找的就是有资质专业的团队,有相关问题可以加我微信讨论 liyaz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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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的帖子

根据省里的规定, owner builder的定义是:
”An owner builder is an individual authorized by the Homeowner Protection Office (HPO) to build and occupy a new home for their personal use. An owner builder is not required to be licensed by the HPO to build the new home or arrange for third-party home warranty insurance on that home.  Owner builders must build or directly manag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ir new home themselves. “

所以如果自己买了地, 全权交给有执照有资格的建商建的房主就不是 owner builder了。

大概情况是这样,这里造房行业要求有执照的建筑商,建筑商规定都要为新房子买十年(2-5-10)的缺陷维修保险,唯一的例外是房主自己参加/安排/指挥建造自己住的房子,这种情况房主是建造者,当然需要申请批准,但不需要建造执照,也不要求给房子买十年保险,这样建造费用可能会便宜不少,但房主自己要负责/承受房子质量问题。

这样如果自建房主在自建房里住满十年那就没神马事儿了。 如果自建房主要在十年内卖自建房就比较麻烦,首先要房主保护部门准许(第一次卖自建房要一年以后,多次卖的要等更长时间),而且不管自建房子以后换几家主人,如果自建房主没有给房子买保险,自建房主还要个人负责十年内房子因为建造缺陷出的问题。 现在又加了这个灰常麻烦的考试。

觉得虽然自建房不是个大市场,房主保护部门是想防止有人用自建的名义省钱省事,或用没执照的建造商造低质房,然后卖房赚钱,同时也保护买自建房的人。 但是对那些真是要自建自住,买上好材料用高标准造房的房主们,这个考试是太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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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补加#6发表

建造者可以在早于入住后12个月出售,
但需要向房主保护办事处申请许可此类批准不会轻率给予,如果获得批准,可能会施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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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的帖子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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