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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irate_Captain 于 2011-7-23 07:05 发表
其他的都对,就是有一点我更正以下。
Executor最好的人选并不是律师或者银行的人,他们通常还会用遗产中的一部分给自己开一个作Executor的工资,数目基本他自己顶,托的时间越久钱赚的越多,至于你的受益人(老婆 ...
恩,您说的这点我也补充一下,银行的收费是以需要管理的遗产总数的固定百分比为标准的,时间处理的长短并不影响收费。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只接受遗产总值至少$50万以上的案例的原因吧。而律师的收费则是真正以时间长短计算的,甚至会精确到每一个传真,复印文件,等等的细则费用。哪怕处理的遗产总值只有$5万,只要拖的时间够长,这笔费用也不见得会小。
在银行工作的这些年,我想我也处理了近乎百个去世客户的file了,当然这些都是小case了,账户余额都没有达到要找Harris的程度,这些客户的遗嘱执行人都是配偶,子女或朋友邻居,没听说过哪个人觉得这份差事好做的。
我觉得这个遗嘱和遗嘱执行人的问题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衡量标准去说你到底是需要还是不需要,就是时间和金钱,就看你耗得起哪一个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