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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都市报:食物过了期 是吵还是闹

加拿大都市报:食物过了期 是吵还是闹

2008年7月20日 08:19                                来源:事事如意生活网                                


多伦多作为北美华人的聚居地,中国常用的各类商品,在多伦多几乎都能寻到踪影。士嘉堡居民于女士上周在一家华人超市购买了两袋产自四川的芽菜,回家炒给家人和朋友品尝,众人赞不绝口。不料第二天一早,一位朋友感到肚子不舒服,随即就闹了肚子。于女士马上翻查了垃圾袋,发现那两个装芽菜的袋子,上面的有效期已经过期,她由此怀疑朋友拉肚子是因为这个过期的芽菜所致。


于女士向《加拿大都市报》记者表示,她去超市论理的目的不是想索赔,而是希望让超市知道他们有过期的食物,应赶快把这些过期的东西撤下来,不要再让其它人受害。记者在接到于女士投诉后,本周到各个华人超市转了一下,才发现在食品外包装上找到有效期真的很难。其中一家超市的急冻产品,共有50多种急冻水产,只有两个标明“最佳食用日期”,其余均无法找到,或者在有效期处空白不写,而其它食品也是参差不齐,以记者的调查来看,还没有发现哪一家有过期的食品发售。

超市:中国食品信得过

在密西沙加市开设两家超市的欧阳元修对一些人怀疑中国食品的言论很有看法,他表示很相信中国出口的食品,他相信无论是中国厂家、商检、加拿大进口商还是加拿大卫生检疫署,都会对进入加拿大的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因此在超市这个环节根本无需担心,平时检查人员也不会到超市里来巡视检查。

他表示很奇怪华人往往更不相信中国产的食品,相反西人倒是十分放心。根据欧阳先生介绍,他的超市目前有六、七成的客户都是西人,说明老外也十分接受中国食品。他很多时候会和一些华裔顾客争论,大家都是在中国吃了几十年的中国产食品长大的,也没见怎么不好,来了加拿大怎么就那么讨厌中国食品,好像中国食品都有毒一样。

据欧阳先生介绍,现在和他打交道的200多个进货商,70%是华裔公司,都把产品质量看得很重,有些货到了有效期卖不出去,超市可以退给进货商,因此没有必要强卖给顾客。当然他也表示超市的商品有上万种,有一两种过期的如果没查出来也是有可能的,但作为管理人员他尽可能不让这种事情发生。

欧阳先生还说,如果真的发生类似事件,他也会给顾客退换或者退款。以前有类似的案例,有的顾客以为抓到了超市的把柄,想把文章做大,结果是浪费金钱和时间,这本来不是一件很大的事情,相信双方的理解和诚信更为重要,超市业主也不会为了几个过期食品而损坏自家的声誉。

内幕:小鱼片包含大关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他从事多年海产进口业务,对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现行的工作方法很有意见。虽然食品检验是一个行业问题,但是和加中两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却微妙相连。

他表示食品安全方面,食品检验署对从海外进口的食品检查的确很严格,尤其是对来自中国的产品,虽然他们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一方面因为中国是加拿大水产进口的主要国家,另一方面也是对中国产品的特殊“关照”,其中可能的因素就是两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处于微妙阶段。

加拿大市场上常见的急冻鱼类分为三种,一种是原条,也就是整个鱼没有经过加工处理的;一种是去头去内脏;第三种就是去头去刺之后的鱼片。

原条鱼一般直接从捕捞公司和船队进货,主要有带鱼、鲳鱼、黄花鱼等,大多产自本地。由于本地人对解剖鱼不在行,因此在华人超市我们常见到原条的鱼。

第二种属于经过粗加工,常见的是桂花鱼,大多是在渔船上或者近岸加工场,把鱼头和内脏去掉,送到本地的加工场进行真空包装。超市常见的是这种鱼,在真空包装过程中有一个程序叫做加冰衣,按道理说是对鱼保鲜的一个正常环节,但有的加工场给鱼的冰衣加了不止一层,因此无形中给鱼的净重加了“水分”。所以在超市看到这种鱼很便宜,实际上商家也是大赚水钱,而食品检疫署对此几乎是不查的。这种小作坊往往几个人加上简单的真空包装设备就可以开工,同时也是检查的盲点,可以说是在毫无监管的情况下闷声赚大钱。

第三种是经过加工的鱼柳或者鱼片,纯鱼肉包装。这种加工对设备和技术有一定的要求,本地小作坊式的加工场根本无法做到。其中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设备、技术、人工、检疫监督条件等。50年前日本是全球的水产加工基地,30年前是韩国,现在则转到了中国沿海地区。

中国在技术和人力资源上的优势,是其它国家暂时无法比拟的。据曾多次去中国的水产加工场参观的这位业内人士介绍,他们进车间首先要经过强风除尘、静电除尘、更衣、趟过消毒水,然后才可以看到加工线,这在加拿大本地小作坊是不可能的事情,另外中国商检部门对出口食品的把关往往严过加拿大,一旦加拿大检查出产品有问题,中国有关方面也不会刻意保护,考虑到国际影响会责令加工场关封。搞到现在,很多厂家一听说出口地是加拿大,都不愿意做,因为风险太大。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产品真的存在化学物质含量超标,那么退货和惩罚都没得说。据他表示:令他十分困惑的是,加拿大食品检疫署有一个检查项目叫做“感官检测,也就是靠卫生检查官看看闻闻这样的目测鼻嗅,没有量化的标准,完全靠个人感觉下结论,让一些中国产品无法适从,背上黑锅。

另外,这位业内人士认为加拿大对海外产品检查过严,对国内小作坊式的加工场却不闻不问,这是一个很失策的举动。如果他们真的想控制食品卫生的话,除了在进口源头把好关之外,对零售市场的监督也应该加强,因为消费者最终吃到的是零售环节的产品。现在的情况是,进口检查合格之后就不再管了,哪怕是这些冻鱼已经进口了18个月,或者说超过保质期了,流入零售市场也没有人去管,显然是本末倒置。

为此他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有原厂包装的食品,对于没有任何标志的分装产品,最好持谨慎态度,不要因为价钱而左右自己的决定。

食品检验署:决无国家之分

在加拿大负责给我们食品安全把大门的是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去年是加拿大食品检疫署成立十周年,2007年经费达6.2亿,全职雇员6,401名,它已经成为加拿大科学化验实力最强的机构。从其2007年的年度工作报告上来看,其工作重点还是放在加拿大国内肉食生产的监管上,毕竟相对于进口小食品来说,加拿大人还是要靠本国的肉类和农产品过日子。

《加拿大都市报》记者就食品检验问题,对渥太华国家食品检验署的新闻发言人理查德德(MarcRichard)进行了电话采访。理查德德表示,关于进口食品检验主要是按照食品的种类进行分门别类,例如海产品就分了5种进行分别检验,而不是按照进口国家分类。因此也没有说因为中国食品存在什么问题而特别关照,对于首次进口的食品是100%要予以检查,如果进出口公司的声誉很好,那么以后抽检的次数会少一些,对于那些信誉不佳的公司,则是每次必查,直到没有问题为止。对于风险较低的食品,有投诉的时候才会去检查。

记者统计了今年以来(截至7月初)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发布的进口警报,中国水产公司被查出违规的就多达56个(次),同期主要的进口国被查处的还有美国7个、泰国4个、越南11个、台湾1个、印度6个等几个国家的公司,中国公司所占比例至少60%。其中确实有不少公司的产品是因为“感官检测”不合格为理由被列上黑名单。

关于“感官检测”问题,理查德德强调,加拿大食品检验署的人员都受过专门训练。

重点在货源不在零售

对于前文提出的小加工厂检查制度,理查德德表示对于跨省销售以及出口到其它国家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首先要获得各省相关机构的卫生许可,然后由CFIA进行卫生登记,一般都是一些大型的食品企业。而对一些中、小型的食品企业一般只能获得各省相关机构的卫生许可,其生产的食品只能在本省内销售,其管理权限也都在各省,因此CFIA总署不会过问。

也就是说CFIA是控制联邦层面的食品安全,例如和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类食品,CFIA采取的就是派员驻厂检查制度。

至于为何不在零售层面作为重点检查,理查德德表示 CFIA更注重的是源头,根据食品风险的类别进行企业检查与产品检测。第一类的要驻厂检查;第二类采取频繁检查;第三类的则有投诉再查。这个制度也类似餐馆风险分类的检查制度。

由于加拿大食品生产的集约化、机械化程度较高,因此食品在机械环节运转过程中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比例也很高,比如中国出口食品很少检测发现弯曲杆菌,但加拿大生产的食品特别是肉类产品被弯曲杆菌、沙门氏菌与O157大肠杆菌等污染的比例很高,这是对加拿大食品检查的一个特点。理查德德表示,凡是经过正规渠道进口的中国食品,安全是完全有保证的。

“有效期”难找有原因

记者本周在几家华人和西人超市采访时发现,在食品包装上找到“有效期”的字样非常不容易,难道是加拿大的食品检验制度存在漏洞吗?为此记者走访了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多伦多地区分局标签和食品安全检查员高素(Ronia Gortsos),她表示加拿大本土产的食物上都没有署明“有效期”(ExpiryDate),除非是婴儿食品、部分奶制品或进口产品。加拿大在食品包装上可能会标示两种日期,第一种是“最佳食用最后日期”(BBD:BestBeforeDate),一切应在90天内食用的有包装食物(除蔬菜、水果和鲜肉)必须标明最佳食用期。但是这个日期是指在妥善储存的情况下,一旦食品被打开则不再有意义。如果食品的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也必须标明,比如一些食品需要冷冻或这是冷藏等。但是对于罐头类食品这个时期是可选的,也就是有可能看不到。一般来说,未打开的谷物类食品可以保存8个月、饼干类6个月、果酱12个月、花生酱6到9个月等。

如果没有要求写明BBD,是否会给奸商以可乘之机兜售积压产品呢?高素表示一般经销商不会这么做,因为标签时间久了就会变色,检查员或者居民一看便知。另外经销商有责任保证自己出售货物的安全。食品过了BBD日期并不代表不能卖,只要商家保证其食用安全性即可。蔬果类产品之所以不用写明BBD,是因为大家凭感官就可以鉴别其新鲜程度。

食品包装上另一个日期就是包装日期,通常是肉类制品有这种标示,法律规定这个日期只能是肉制品的生产日期,不得作假。法律规定只有药物和自然健康食品才标明“过期日”而不是“最佳食用期”。一个是铁定的过期日子,超期服用会影响健康,另一个则是建议在此日期前食用。

高素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市场上检查,平均每天要检查一家公司或者零售超市,不管检查商标是否符合标准,还要看储存温度、食品新鲜度以及其它检查要素,大型超市要查的物品成千上万都有,因此每天“逛街”,看似轻松也十分紧张。

超市变成吵市谁之错

2006年曾经有一宗案例在华人社区中反应强烈,多伦多的杨先生在一家超市购买了过期饮料之后,要求超市赔偿道歉未果发生了纠纷,结果被商场保安驱赶,还被禁止一年内进入该商场。事件凸显了华人“中国式”的处事方式与当地的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

当时评介此案的多伦多警队华人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首先要了解商场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商场对所有的物品都包退赔的。特别是食品,因为在食品离开商场之后,商家无法确保食品的安全。所以,当消费者发现商品有问题的时候,应该找安河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不要直接和商家发生冲突。如果超市觉得生意被干扰,完全有权驱逐不欢迎的人。对方不予服从的话,保安可以将对方列为不受欢迎的人,并根据相关条例开出《禁止令》是合理合法的。

而在今年初,一位密西沙加的读者给本报记者打电话投诉,他在唐人街一家华人超市里购买了霉变食物,第二天返回去论理时,不但没有得到退换,且被超市经理纠集一帮人反诬他在超市偷东西,并在警察来之前把他暴打一顿,还说他先动手袭击。结果他被警察抓走,对方人多证人也多,自己有口难辩,有苦说不出。

此案例也说明自己找上门论理的风险性,如果商家和和气气商量还好说。如果双方各执一词,或者要价太高谈不拢,很容易出现类似的暴力场面。因此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帮助新移民解决类似纠纷,是有很重要的意义。

投诉有门不靠硬拼

如果消费者发现了零售商出售变了质的食品,应立即联系当地食品卫生部门,食品卫生检验员会对此进行调查。但对柜台上的食品是否过了最佳使用期,CFIA是没有任何法规控制的,也没有法律条款规定商家一定要向消费者退款或换货的。超市卖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以选择不买,与食品健康无关,因此CFIA不会干涉。但CFIA规定,某些新鲜食品,比如牛奶,必须标有最佳食用日期,消费者食用时一定要小心。

实际生活中,那些误选了过期食品的客户在上门讨说法的时候,远不如那些购买了在有效期内变质的食品的客户强硬。也就是说,商家有可能拒绝给顾客更换食品或退款,但是如果商家的柜台上出现了变质的食品,CFIA会引起重视,并调查使食品变质的原因。

多伦多地区食品检验员高素表示,顾客偶尔在柜台上发现了变质食品,不一定就说明商家违反了食品健康法。如果食品检验员发现零售商有变质食品出售,并要求其撤下,若零售商拒绝撤下,甚至继续出售这类食品的话,根据情节轻重,食品检验员可指控零售商违反了食品健康法。另外,如果冷藏和加热等储藏条件不合格的,食品检验员可强迫商家扔掉那些被认为变质及不符合储藏条件的食品,甚至指控商家。

根据以往报道来看,华裔消费者在遇到服务及质量问题时,大多选择先联系经手商店、甚至该商店的管理总部。消费者在进行投诉时,应该避免当面对质、吵闹要挟对方的举动,那样很容易造成刑事冲突。如果仍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可以向政府部门投诉。对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商家提出诉讼,是对所购商品不满意且一直无法得到满意答复所采取的最后行动。

建议:提高中国食品“可追溯性”

加中食品协会会长刘坚曾经向加拿大食品检验署提出过提高中国食品“可追溯性”的建议,但是目前没有有效进展。他向记者表示,食品“可追溯性”在加拿大已经非常完善,对于华人来说还是个新课题,很多人没有听说过。“可追溯性”就是一旦食品出现问题,很容易查出食物制造的每个环节、原料来源等责任细节,加拿大食品企业的工业化规范生产很容易做到这一点,而中国进口食品则无法追溯其原料、生产过程的每一道工序,一旦出现问题就无法追查责任。
原文出自:
http://www.ccue.com/ccp_east/2008-07-17/1216347693d1161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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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恐怕是加拿大最无聊的事情之一了,以前跟很多朋友提到过却从来没人相信,所谓的高度法治国家,食品质量却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来约束,食品质量靠老百姓自己判断。多年前国内有一个案子,娃哈哈出口转内销的食品被国内克以重罚,因为按照出口质量标准生产的食品过不了国内的质量标准不得在国内销售,可是有几个中国人会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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