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只有在这里定居10年以上的居民才有资格参与“老年人福利保障项目”(Old Age Security Programs)。需注意的是,老年金(也称养老金)不是在你到了退休年龄后由政府自动支付,而必须由本人在65岁生日前的12个月内向政府提出申请,方能领取老年金。实际上,OAS与中国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差不多。老年金的数额多少也要依申请者在加拿大居住的年限长短来定,由联邦政府按月发放。年满65岁,并在加拿大住满40年的老人,可申请全额老年金;2006年3月结算的全额老年金高达$487.54。在加拿大居住时间每少一年,老年金数额就减少1/40,也就是说,如果你只居住了20年,只有$243.77。
7,普通补助金(Allowance)与丧偶补助金(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
普通补助金(Allowance)是发放给领取老年金与贫困补助金的居民配偶,其配偶年龄为60~64岁;当年满65岁后,该项补助将取消,由老年金及贫困补助金代替。年龄在60~64岁间的老人,丧偶,可以领取丧偶补助金(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到65岁后,该项补助也将取消,由老年金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