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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海外资产申报新规

加拿大海外资产申报新规

6月25日,加拿大税务部长Gail Shea宣布一项改革措施,在原有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 T1135)中增添更详细的申报内容,要求本国居民如果拥有海外资产者及公司,申报2013年度税务收入时,必须自行诚实填写海外收入及所有海外资产,她强调没有申报海外资产收入、企图瞒税的加国居民,将会面对罚款甚至入狱。增申报资料打击海外逃税 税务部长宣布改革海外资产申报表格
    谢伊(右)正在昨日的新闻会上宣布的改革措施。(加拿大税务局局长谢伊(Gail Shea)昨日宣布一项改革措施,在塬有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 T1135)中增添更详细的申报内容,以减少拥有海外资产者逃税的机率。
      新添加的申报内容包括,海外资产所在的金融机构具体名称,或任何掌握资金的实体名称;存放海外资产的国家名称;以及海外资产所产生的具体效益。 谢伊表示,这些新增的申报内容是为了更好的防止纳税人违反加拿大税务法,同时协助加拿大税务局更方便的展开调查工作提供宽广的信息渠道。除了以上叁点新的内容之外,T1135表格内其他内容都没有改变。 但由于利用海外资产逃税的方式多种多样,谢伊亦承认该表格并不是能够令所有纳税人都依法办事的途径,但政府已经在加大力度追查海外逃税案例,这只是其中的一项措施。要求填写内容更详细密西沙加华商会荣誉会长,专业会计师朱洪恩表示,新的改革实际上只是将之前要求填写的内容更加详细化,例如此前只是要求申报者笼统的提供收入金额,及资产所在的大概区域,现在添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名称、具体国家及具体资产所产生的利息、租金、股息及资本增值等详细数据,可能会令填报表格者更加认真和如实的填报资产。他说∶「这个改革并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务负担,无论怎麽填,所报的税费都会是一样的。」有心逃税者不会填报他还认为,对于那些一项都认真申报海外资产,并且将资产信息整理得很好的客户来说,新的表格并不会为他们带来很多麻烦。至于额外的银行信息及盈利细节等,他也不觉得会侵犯申报者个人的隐私。「诚实报税是每个加拿大人的责任,为政府提供详细的资产信息不会是侵犯隐私的表现。」朱洪恩还补充说道,倒是那些真正有心逃税的人,根本不会填写这个表格。
       联邦政府自从在今年的预算案中首次推出「阻止国际逃税计划」(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后,开始加强了各项防止海外资产逃税现象的措施,其中包括「自愿披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及有偿检举措施。若各项措施能够成功推行,预计将为加拿大国库进帐20亿元。加拿大联邦今年花大价钱打击逃税 家 园 论 坛国税局指出,自2013年起,海外有包括不动产在内之资产超过10万加元者,都必须要据实申报其收入及不动产价值,即使是申报人该年在本国没有收入,也必须诚实申报。经查凡未据实申报或主动向国税局提供资料建档者,将会被要求提供三年的海外资产、收入、本国退税资料等。若被查获逃漏税属实,罚款的金额目前订为每天25元至500元之间,且可追溯罚款。从今年开始,加拿大联邦保守党政府非常重视逃税问题,财政部长已经指令税务局今年要追讨回5亿元逃税,政府更拨款3000万元,制定一系列政策堵塞逃税漏洞,包括动用1500万元创建系统,让税务部与本国银行及财务机关加强联系,审查从本国转移10000元或以上资金到海外的汇款。
       同时,联邦税务部门会成立特别审查队伍,专责审查本国居民有否拥有海外资产,有必要时会与海外财务机构联系,冀全方位杜绝国民利用海外户口逃税。而税务局「遏止国际逃税」举报项目,将向检举人提供高达15%奖金。 吓怕回流中港台移民 更多申办非税务居民联邦政府要求居民在申报海外资产时,提供外国资产帐户的银行、所在国家、以及所衍生的收入,令有资产在外海的移民紧张,有会计师指出,财政部在3月宣布预算时,已提到将推出新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移民对新措施多少已有心理准备,但她就认为,如此一来,会有更多回流中港台的移民下定决心办理非税务居民身分,以避免可能的税务问题。海外资产申报表格称为T1135,以往的表格只要求居民对10万元以上的海外资产申报,虽然必须填报资产的种类,例如是房地产、公司股份、资金、信托衍生的利息等,但对于外国资产所在地,则只分几个大类包括美国、英国、英国以外的欧洲地区、东南亚、加勒比海及「其他」,并不需要注明例如中国、台湾或香港。但新的申报规定则包括详细国家或地区、帐户所在的金融机构,又或是股票所在的公司实体等。新表格对移民产生的影响,温哥华德勤税务律师楼(Deloitte Tax Law LLP)合伙人税务律师李翠思认为,新的申报要求,对于过去已经申报海外资产的居民,其实只需要提供多一些内容,对他们影响不大。 本 文 来 自 家 园 网李翠思提醒新移民,一般人会误解,以为是那些超过有资产超过10万元以上的人,才需要申报海外收入,但事实上,根据加拿大税法,只要是加拿大的纳税人,在全球产生的任何收入,均需要申报,与有多少资产无关,例如虽然只有1万元资产,但在海外有500元收入,则那500元收入也需要申报。会计师李金萍则认为,税务局改变海外资产申报的内容,则是配合其全球扩大查税行动的一个必要措施。她表示,以前她常遇到不少多数时间已不住加拿大的中港台移民,对于是否应该办理「非税务居民」,仍举棋不定,但相信新的申报规定实施后,可帮助到这些未决定的移民,选择「非税务居民」。加拿大海外资产 逾10万须申报(世界日报)为有效遏止海外逃漏税,继实施鼓励民众举报逃漏税计画之後,国税局推出「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严格要求纳税人在申报所得税时诚实申报海外资产,否则将处以高额罚款。
联邦国税局长诗雅(GailShea)表示,诚实纳税是每一位纳税义务人应尽的义务,逃漏税行为不但打击政府税务制度,同时对於国家整体经济影响甚钜。为防止海外逃漏税的不法情事发生,国税局强制推行「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申报制度,以对於纳税义务人的海外资产,进行有效的课税、调查、追缴。国税局「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实施发布会,於下午1时在位於市中心1 Front Street West的税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举行,参加的还有联邦国会议员Mark Adler及国税局立法部副主席Carole Presseault等人。又被称之为「T1135」表的「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首个部分就要求填表人填写个人的基本资料、公司名称、信托基金名称、合夥投资关系名称。紧接在其後的六个部分,则要求分别填上加拿大境外基金名称与金额、海外公司所持有股份、借款利息所得、信托基金利息所得、加拿大以外所持有财物及不动产、非居住或供商业用不动产。国税局指出,「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是联邦政府在「2013年经济行动计画」(Economic Action Plan 2013)项下实施,亦即自2013年起,海外有包括不动产在内之资产超过10万元者,都必须要据实以报其收入及不动产价值,且即使是申报人该年在本国没有收入,也必须诚实以报。经查凡未据实以报或主动向国税局提供资料建档者,将会被要求提供三年的海外资产、收入、本国退税资料等。且在查证之後,会被处以罚金。国税局进一步指出,在「2013年经济行动计画」项下实施的防止逃漏税行动,另有向检举人提供高达15%奖金的「遏止国际逃税项目」(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tion Program),而国税局也被赋予追踪1万元以上海外汇款的权利。 家 园 新 闻至於国税局如何追踪及查处刻意不申报者,诗雅在会中并未明确说出国税局目前有任何主动查缉的方法。在罚款方面,诗雅的幕僚人员则是代为回答道,若被查获逃漏税属实,罚款的金额目前订为每天25元至500元之间,且可追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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