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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回国签证办法要改进?国务院向您征求意见

转帖:回国签证办法要改进?国务院向您征求意见

亲爱的海外游子,您好!


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外交部、公安部经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在国务院法制办《通知》意见征求期间,许多民间国际交流组织比如欧美同学会建言献策委员会和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等,正在准备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给国务院法制办,包括人才签证的审批范围,期限,申请条件,如何进一步放宽人才签证的适用范围,以避免门槛过高。在此,北美洲中国学人国际交流中心、全球学人暨企业家协会呼呼海外华人2013520日前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合理化意见,区别华侨与纯外国人在出入境管理与居住条件上的不同,促进国家出台更人性化的管理办法,从而使广大海外华人能够更便捷和更有滋有味地为祖国效力!


请点击或复制粘贴下列链接,按相关说明办法,将您的宝贵意见直接送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

谢谢您的关注与合作!




北美洲中国学人国际交流中心(NAEC

全球学人暨企业家协会(G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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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泽地萃 于 2013-5-14 11:0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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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你的宝贵意见

为了规范普通签证的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停留居留管理,外交部、公安部分别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签证签发管理条例(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外交部、公安部经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如下:对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手续作了规定;规定了普通签证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了外国人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的条件和程序;对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作了规定;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3年6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grrjcj@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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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ic的老师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有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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