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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苛刻!在加拿大逃税漏税会是这样下场!

严厉苛刻!在加拿大逃税漏税会是这样下场!

多伦多信息港  2008-10-31

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西方有句俗话:“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缴税。”税收是联邦政府赖以生存的财政基础,而个人所得税则是全部税收最重要的部分。

  在这里除了小孩,几乎每个成年居民都要缴纳个税。个税实行自行申报制度,不管你的年收入是多少,是否低于起征点,在此日期之前都必须填写税表上交税务局。加拿大税包括联邦税和省税,所有该年份在加拿大居住过的人都应填写税表。如果你在当年内在其它省住过,可能还得填写其它省的税表。交税表截止日期是四月三十日。

  税务局可通过多种途径查到你应缴税款的精确数额,一旦发现欠税迟早会受罚,根据违法情节严重性,将处以罚款甚至判刑。因此,千万不要让这种事发生在你身上。

  如果税务部门怀疑你报税有误,就会展开稽查,查账完毕若发现漏税,就会给纳税人发送复审通知单(Notice of Reassessment),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 或补交税款。税务局做复审比第一次的评估要仔细得多, 很多问题都是在这个时候被查出。

  如果报税有误,只要填写一份T1-ADJ表格,将错误的地方改正过来,再寄给税务局即可。如果需补缴税款,还需交一定的滞纳金。一旦你不能及时补缴税款加滞纳金,税务局就会将案子移交司法局处理,对逃税者处以50%~200%的罚款,重者判处两年监禁。如果税务局向法庭提出起诉,纳税者则会被处以1倍~2倍的罚款,最高可判5年监禁。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及商品税法(Excise Tax Act),犯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者需缴漏税金额50%的滞纳金。

  如有偷税漏税行为,还未被税务局查到的纳税人想改过自新,可以通过“自白系统”(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自动补缴漏税部分及滞纳金,免受处罚。等到税务稽查人员查明真相,就面临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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